陕建发〔2019〕127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设计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号)、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12号)、《关于开展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工作的通知》(陕建标发〔2019〕1047号)文件,我们对申请换证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进行了审核,并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对部分审查合格书的样式重新规范,此次与陕西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单一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此次取得施工图联合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查业务范围为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密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除外。综合图审机构在出具审查报告中,应对消防、人防、防雷等专业分别出具相应的审查意见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技术审查责任。
各住房城建、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依法对本辖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和市场开展检查,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审图等各方的市场行为,将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