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3〕1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技术支撑作用,省厅决定对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专家委员会人员进行增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
(二)具有15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工作经历,熟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结构或岩土等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可不要求注册执业资格);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不少于1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勘察或结构设计,或完成过不少于2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或抗震专项审查,或主编(排名前2名)过不少于1项国家工程抗震标准或2项省级工程抗震地方标准;
(五)现任职于甲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或教学科研类单位。
二、推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填写《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报:各单位结合实际,审核申请人申报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专家,将加盖公章后的《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专家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3年8月11日前以书面和pdf/Word电子版格式报送省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负责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申报。
(二)入选专家将增补进我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专家委员会,参加技术审查、咨询论证、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培训指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入选专家应自觉接受省厅监督指导,不得无故不参加省厅安排的工作。入选专家应严格要求自己,注意维护省厅专家库成员形象。省厅对入选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综合专业能力、个人履职、工作实绩、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9-63915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