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8〕3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公安消防支队、人民防空办公室,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安消防支队、人民防空办公室,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公安消防支队、人民防空办公室,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号)和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12号)文件,我们对申报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进行了认定,现将第一批陕西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单予以公布,“陕西省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目录”等,详见附件。
请各综合审查机构尽快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审查质量。各级住建、消防、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的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