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复审结果的通知

陕建标发〔2019〕20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7项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2项标准设计进行了复审,其中修订6项,废止1项,继续有效2项,复审结果详见附件。
  从发文之日起,凡公布废止的标准禁止使用。凡需修订的标准、标准设计,原主编单位应积极做好修编工作,上报修编计划。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