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近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一窗受理”改革。
《意见》提出,要以满足群众办事需要、改善群众办事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应纳尽纳、优化服务、清单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一窗受理”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各部门分别自行受理向“一窗受理”转变,尽快实现审批服务流程全面优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按照《意见》,各地一是要加快设置“实体一窗”。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所涉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集中进驻,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首席代表等制度,切实做到场地、人员、事项、授权“四集中、四到位”。二是要着力推进“后台”整合。加快制定完善“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尽早实现各阶段有序衔接、各部门协同联动、各行业数据共享,实现各项服务便捷高效。三是要尽快实现清单管理。通过明确申请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表单”的标准化、规范化,为群众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指引。四是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审批程序顺畅运行、部门之间有效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遇到问题能及时启动、尽快处理;根据项目类型和需要,建立帮办代办制度,确保各审批阶段紧密对接。五是要同步推进“网上一窗”。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质融合,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为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和审批流程等信息提供便利。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本部门纵向隔离的业务专网与省电子外网双向实时互通,按照各级审批业务协同需求,实现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各级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平台的数据实时互通。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互动,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
《意见》强调,“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一个窗口”的重要意义,加强督促协调,结合机构改革成果,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进度,确保尽早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一个窗口”改革情况定期考评、月度通报。各地要在做好市级“一个窗口”的同时,加强对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