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陕西省测绘条例》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新《陕西省测绘条例》修订背景
2004年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陕西省测绘条例》正式诞生。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我省测绘统一监管,推进测绘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参与主体、产品形式、服务模式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2006年到2016年,国务院先后制定了《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法规,2017年全国人大修订了《测绘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原《陕西省测绘条例》进行修订。2017年省政府和省人大启动了条例修订工作,经省内外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保障了新《陕西省测绘条例》的顺利出台。
二、新《陕西省测绘条例》的意义
新《陕西省测绘条例》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准则,是我省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也是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我省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新《陕西省测绘条例》的立法宗旨、原则
此次《陕西省测绘条例》修订明确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活动,促进测绘行业发展, 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的立法宗旨,贯彻了“加强共享、促进应用,统筹规划、协同指导,规范监管、强化责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地理信息安全为红线,以共享应用为主线,以市场监管为基线,重点针对我国地理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新《陕西省测绘条例》的章节
修订后的《条例》从7章48条扩展为9章59条,分为总则、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测绘资质资格、地图管理、测量标志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比原条例增加了“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监督管理”2章内容。
五、新《陕西省测绘条例》主要修改、增加的内容
1、增加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应用的内容。
2、增加了应急测绘保障和地理国情监测的内容。
3、增加完善促进地理信息共享内容。
4、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5、增加了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内容。
六、新《陕西省测绘条例》的亮点
1、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2、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和应急测绘保障制度,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
3、建立地理信息资源统筹、共建共享机制,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激发地理信息产业活力。
4、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完善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
5、“放管服”协同推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强化了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