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协字〔2022〕47号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分支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于2021年12月25日发出《关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函》(国评组函〔2021〕119号),将我会主办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奖项设置调整为综合奖、专项奖、工业奖。为做好评选工作,我会对《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21〕5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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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22年5月11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