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超限

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

审查。2010年10月印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

质[2010]109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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