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陕建发﹝20197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请及时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