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标发〔2019〕104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超限高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为不断充实与加强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经各单位推荐省厅决定对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此届任期为5年。
现将调整后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